邓丽君知道他是想着以后和林凤娇幽会才买的房,所以也没劝阻,反而兴高采烈地道:“那我可欢迎啊,到时候我就左右串门,想住哪里就住那边,还有个伴儿。”
林凤娇玩着一个不倒翁,笑着没说话。
“小姐姐,想过以后的发展吗?”赢病已突然问道。
“发展?”邓丽君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尽量多唱歌,多赚钱啊。我已经签约岛国的公司了,等赚了足够多的钱,就可以退休,在家好好休息了。”
赢病已哑然失笑,想不到一代歌后的理想居然是捞够了钱退休养老。
邓丽君见赢病已发笑,奇怪问道:“有什么好笑的吗?”
赢病己嘿嘿笑了一声,将她小手握地紧紧,继续笑:“小姐姐,这就是你有所不知了——有你男人在,你还愁没钱过好日子么?养你一辈子对我来说也是小事一桩啊,而且我高兴养乐意养。你呀,年纪轻轻就想着退休这可不好。”
“我自己能养活自己,才不要你来养呢。”邓丽君轻呸一口,饶是她,也架不住他地糖衣炮弹猛攻,两片红云飞上玉颊,这一含羞轻啼,便似染羞地海棠般,娇艳天下无双。不过她既是喜表情又有些黯然,这两年间的巡演让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过后很长一段时间见到舞台和话筒就害怕。
“到了。”这时司机打断了邓丽君的沉思。
赢病已正掏钱包付钱,却听那司机说道:“不用给钱了,赢先生你给我签个名就是。”
这人正是上次给了赢病己名片的哪位司机王霄豹,上次遇见赢病已大半夜的没认出人来,现在可好,看了一遭电视,知道自己载了一位大名人大人物了,可把他高兴坏了。
“想不到我这一手书法也能卖钱了。”赢病已哈哈地笑了,但还是将钱给了司机,“大家赚钱都不容易,你看过我的作品么。”
“是啊!我是你的书迷。”王霄豹激动地说,“搜神记、鬼吹灯、凡人修仙传和修真世界,本本都开启了新风向新潮流,除了空姐以外你的所有书我都看过了。太精彩了,太奇幻了,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神鬼宗师赢病己写不到。其中我最喜欢那本华美瑰奇且天马行空的修真世界。比古龙和金庸的小说,要创新太多了,完全没有可比性,我最喜欢的他是一个合格的打手,优秀的流氓,但绝对不是好好青年。生亦何欢,死亦何悲,双心阴阳隔,一锁不相离,这两段话太经典了,那个酸爽,真是……真是……”
人出了名就是不一样啊,处处都有狂蜂浪蝶勾引,赢病己心里骚骚地想道,心里乐呵呵的将签名薄还给语无伦次的王霄豹,和邓丽君、林凤娇、大傻一起下车。
邓丽君突然想起自己巡演的时候,大家要签名的都是围着她转,而刚才的司机居然没正眼看她,只是索要赢病已的签名,心中不免有些失落,只得感叹男人的无穷才华和魅力了,想到此又自豪起来,她有最完美的男人。
林凤娇也是那么想的,不过却没说话,站在一旁将头枕在男人的肩上舒适的闭上了眼。
看着在一旁傻乐的邓丽君,赢病已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也没在意。那诱惑人的双眸直直地望进邓美人的眸底:“丽君,那你先回家吧。”
“嗯,我明天再来找你。”邓丽君温顺的回应,望着今天帅气依然很依旧的男人和如今已经变成好姐妹的林凤娇,甜蜜蜜地提起大包小包的礼物,高兴地挥挥手道别道。
这时“轰轰”又响起了连声巨响,远处的烟花冲天飞舞,火树银花中,一盏巨大的红龙花灯,自一处大酒店顶部徐徐升空,缓缓飞舞。两朵火红的大龙漂浮空中,张牙舞爪,威风凛凛中又流光溢彩,绚烂夺目。
望着邓丽君踩着一双高跟鞋有条不紊地走在充满了匆忙人群的行人道上,赢病己那刚毅的嘴角随即露出一丝愉悦的笑容。带着林凤娇和大傻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今天约了酒局,是和‘故人’约会的。
赢病己往一家‘夜店’走的路上,还见到了呆湾著名的“捡尸大队”。赢病已并不理解这种奇特的‘文化’,林凤娇就皱着眉头向他熟门熟路的讲解道:“他们是捡尸大队。”
在呆湾,所谓“捡尸大队”,就是夜店里面有很多女孩子喝醉了,会在夜店门口昏迷,意识不清,就会有一些人开着车,把她们都统统捡回去,就叫“捡尸大队”,也称作夜店打烊前的“收尸大队”。
“捡尸大队”又有几个专有名词,所谓“收尸人”,就是谁把这些女生带走,但带走不见得“验尸”,“验尸”是最后处理这件事的人,带走的人不代表最后跟这些女生发生关系。
还有所谓同行的人,帮你把女生抗到“检尸车”上,那些人叫做“抬棺者”。这些是台湾夜店里面的次文化。
赢病己啧啧称奇的同时,已经走进了一家夜总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