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呆湾岛雨季过后,稍有了一丝沉寂,但透过户外热风,在夜店里,一群年轻的身体正随着动感而略带诱.惑的音乐扭动,这就是呆湾的夜店。
不过,赢病己去的地儿不是夜店,而是夜总会。而且呆湾的夜总会不称夜总会,赢病己刚才一行人的的士逛一圈儿呆北行进的时候,那司机王霄豹就跟他们调侃起来了:“呆湾没有夜总会,夜总会都在香江。我们这里只有这样一种‘夜总会’,请看右侧窗外——”,大家侧身看去,哈哈,竟是一片墓地!
呆湾人将墓地戏称为“夜总会”,自有意指此地夜间很活跃的不言自明的幽默,令人忍俊不禁,实际上还传达出的是受中华人关于人的灵魂不死的传统信仰的影响之深。
在呆湾民众的认知里,酒店就是夜总会。整个呆湾,夜总会业的生意很火爆,消费价格也不菲。看到一份介绍,比较一般档次的夜总会,一个人一小时收费几百新台币,顶级的夜总会收费就更高了,不包括包间、酒水、服务员小费,光小姐的坐台费就每10分钟上百新台币。所以这就是个销金窟,一般工薪的人还真玩不起。
¤⌒, 大傻神情自若的跟着大哥赢病己走进了一家夜总会的门店。刚进门就吸引了工作人员和客人们的注意力,男的靓仔,女的漂亮。
林凤娇挽着赢病己的手,两人举止极为优雅,简直就像一头豹和一头猫一样不疾不徐,当他们走进来,刹那间许多宾客莫不一拥而上,只为了和他打招呼。显然。在这场和赢病己没装逼摘下墨镜的情况下,大家都认出来人。
赢病己有一双火眼金睛。他能看到不断的有画皮被撕扯下来,不断的有魔鬼现出原形,几百年前如是,几百年后仍然如此。人性的贪婪、自私与伪善,与人性的美好、善良与高洁。并不是皮囊和华服所能遮盖得了的。一颗肮脏的心,即使用珠玉宝石包裹,打造了黄金马桶,建造了豪华陵园又如何?依旧不过最终是匣子里的一捧灰,墓园里的一抷黄土而已。
对于这方世界,赢病己很自然地融合了进去,成为了他们的一份子,而林凤娇比邓丽君更能融洽这种氛围,和赢病已一起游刃有余的交际着。
一名女侍者还装作若无其事地捧着酒水旋绕而过宾客之间。她捧着酒水盘‘不经意’地经过赢病己的身边,只为接近他。
“等一下。”
女侍者蓦然怔住,没想到他磁性的嗓音彷佛带着一股魔力般,令人忍不住想停下脚步与他交谈。
女侍者激动的转过身,望着赢病己小声兮兮道:“请问,赢先生有什么需要么?”
他优雅地端起她盘中的饮料,一双魔幻般的眼轻扫她的脸庞,嘴唇逸出炫惑人的浅笑:“你认识我。那是最好了,78号房是我朋友订的。劳烦带我们去吧。”
女侍者很激动地道:“好的请跟我来。”
“先等下。”赢病己将她手里端着的一瓶高尊的轩尼诗拿起,跟着才对她笑道:“这瓶酒,和那包厢的所有消费算我账上,等下找我弟兄拿吧。”
“好的。”
本来这家夜总会的经理看赢病已这位大名人来了,想要亲自招待,不过见事情顺畅。便唤人道:“这间房打个折给他们。”
这个插曲赢病已并不知道,不过知道了也没太在意,别说这点酒水钱,就算这整家夜总会他要有兴趣也能买得起,只不过没必要而已。
林凤娇轻盈的脚步伴随在赢病己身侧。跟着随波有他在感到格外安心。
隔着房门,赢病已老远就听到里面吵闹的猜拳声。
龙行虎步地走过去刚随手敲了两下门,里面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敲什么门,快把酒拿进来!”
赢病己微怔一下,反应过来这是把自己当成服务生了。
林凤娇在一旁掩着嘴儿偷笑的轻笑了一声。
赢病已拎着洋酒,耸了一下肩膀,扬着淡笑扭门而入。
包厢里烟雾缭绕,六男一女正围着饭桌喝得正嗨皮。
听见开门声,背对着赢病已的一个男人立即转身过来,招手道:“别杵着了,快点上酒都快喝光啦!”
赢病己精光内敛。笑望着这人,他对这人可是神交以往,曾经从相片看过他。此人正是武侠宗师古龙。
头大如斗,其貌不扬,而且穿得更是像一个下层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