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爱丽丝的离去,尼修尔是伤感的。
与此相对,这里爱丽丝很轻松哦,离开了繁琐的怀特家,仿佛脱笼的鸟儿,天高任你飞……而且离去什么的,又不是永远都不回来了。
旅游的目的地:没想好,话说本来就是临时起意的决定。和那些叛逆期说什么‘我要离家出走,再也不会来了!’的小鬼头一样。顶多外面乱转一圈,等着父母找到他们。初始性质就这么回事。
旅游的必备道具:随身背包算不算?
排除旅游这个名词,即便是普通的出门,有一点是必须准备的——钱!
“老板,麻烦烤肉串三根。”
“好……好的,小客人。”
现在是下午,离上一章的时间过去了不到一小时,爱丽丝表示并不是急着投胎,而且小脚的步程就那样,不可能一眨眼就出城穿越森林来到某某小镇展开什么事件。
出了贵族区的内城,来到外城的爱丽丝被空中勾人食欲的肉香味吸引,看中了街道旁的一处小摊开始花销。
“小姐,那个,不用麻烦付钱的。”贵族的饮食自然是追求高档的,烤肉串大叔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名不经传的小摊居然会有贵族光顾。即便只是个小女孩,但语气还是为难加小心翼翼的。
至于收钱?最好的,希望这个女孩别在自己这个摊吃出拉肚子就万事大吉。
贵族有多可怕?
举个例子,身为伯爵女儿的爱丽丝想弄死这个摆摊大叔,先杀了都无所谓,法律程序随便的走走就好。而摆摊大叔弄死了爱丽丝,这位摆摊大叔全家都死定了。嘛,这种权利也仅限地位超然的大贵族。小贵族行事还是不可能这么奔放的。再说,谁他喵贵族没事天天欺负平民玩?
“那怎么好意思,显得我欺负你。”
“不,真的不用了。而且……小姐的钱,我找不开~~”某种意义上烤肉串大叔还真的被爱丽丝欺负了。买烤肉串用数值这么大的金币付钱,这不坑爹么。
当然,也不是故意的,爱丽丝身上的零花钱总共也就三枚金币……关于金币的价值概念,可以供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星期的伙食报销。
“那就麻烦了,下次我会注意的。”爱丽丝只能收回金币,遗憾笑道。
“啊哈哈~~哪里~~”烤肉串大叔决定了,明天一定要换一处离这远点的地方摆摊。
…………
平民区,这里并没有贵族的长辈教导想象中的那样不堪。街上嘈杂是嘈杂了点,然而充满了对生活的热情活力——或者说苦逼卖力的现充生活。
首先是服装店,爱丽丝看了看自己这一身高档面料的白色装饰度满满凸出华丽不凡的连衣裙行头,太招人视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