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霖对太极乐队是有规划的,日后他的帝国版图当中肯定有一块是属于音乐的,太极乐队正是这块版图中的领军人物。
不过周霖并不介意在太极乐队的发展早期和豆丁签约。
谁让他早就盯上豆丁这块地方呢。
豆丁目前的确比不上真我和天意两大音乐平台,显得比较小众,可随着网络音乐的逐渐发展和草根文化的兴起,豆丁迟早有一天能够崛起。
到时候的豆丁可就不再是个小平台了,完全具备冲击传统音乐圈的能力。
周霖现在就进驻豆丁,就如同他把《连城诀》交给《武侠周刊》发表一样,都是先占据一块阵地,再图谋更大的发展。
不过乐队不是他一个人的,就算他想混进豆丁,也得问问任菲菲的意见。
此外,还得咨询一下王小天,可别弄出什么幺蛾子来,影响到以后太极乐队的发展就不好了。
冷子明道:“我把合同传真给你,还是发到电子邮箱?”
“发电子邮箱吧。”周霖道。
两人又聊了几句,冷子明忙着发邮件,就先挂断了电话。
没几分钟,周霖就收到了合同范本。
这是一份S签合同。
S签是豆丁音乐人S、A、B、C四种签约合同当中最高的一档。
豆丁一次性付给太极乐队50000元签约金,作品销售分成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乐队的每首作品都可以获得首页热门歌曲推荐机会。
每年豆丁还会为太极乐队安排不低于三次的媒体报道,举办至少一场歌迷见面会。
以上是太极乐队的权利,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将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豆丁。
此外还有一项基本可以忽略的义务,约定太极乐队每年至少要在豆丁上发表六首歌曲。
跟音乐圈中许多歌手签的那种跟卖身契差不多的合同比起来,豆丁这份合同相当有诚意。
音乐圈里想成名的人多如牛毛,只要能成名,再苛刻的卖身契都有人签。
周霖却不同。他拥有几乎无穷无尽的来自异时空的音乐,永远不怕枯竭。
个人包装也好,宣传资源也好,对别人是巨大的诱惑,对周霖来说只是让成功的过程缩短一点时间而已。
至于销售分成比例和签字费,对周霖并不重要。
周霖看完合同给冷子明回了封信,说要考虑几天,下周给答复。
冷子明很快回信说如果有什么条款有异议的话,可以随时跟他联系。
周霖思索了一会,给任菲菲打了个电话,把豆丁邀约的事情跟她说了。
听说乐队竟然收到了豆丁的S级合同,任菲菲吓了一跳。她最近几乎都泡在豆丁上,对豆丁的各种签约合同有些了解,知道S级合同不是随便给的,一定得是非常有潜力的歌手才能获得豆丁如此的重视。
只发了两首歌,就获得了豆丁的S级合同,任菲菲觉得自己真的可以在音乐之路上一直走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