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娜。
在我十六岁到二十六岁那十年里,我被很多人羡慕着。
她们都觉得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因为我有一个很帅气有钱的男朋友,他就是乔楚天。
最关键的是,他对我无比的专一,从来不会多看其他女人一眼,不会沾花惹草,对我也挺温柔的。
唯一遗憾的是,我和他之间,总好像有一层隔膜在隔着,他和我之间的距离,最多只是拉拉手,搂搂腰,亲一下额头,就不肯有更加亲密的动作了。
十年相恋,仅是这种程度,说出去,都没人信。
他是个有洁癖的人,平时吃饭,都必须要大家使用公筷,和我也一样。
估计他觉得别人的口水都很脏吧,所以,一直拒绝和我接吻。
我好羡慕那些能互相亲吻拥抱的恋人。
但是,这是他的怪癖,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顺着他。
他喜欢温柔娴静的女孩子,所以,在他的面前,我一直表现出他最喜欢的状态,对他百般的温柔,百般的顺从,从来不会乱发脾气,不会有事没事烦着他。
他在我的面前,一直都是冷静温淡的,不苟言笑。
我以为,他就是这种人。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麦小麦的女人横空出现在我们之间。
他被爷爷逼迫和那个女人结婚。
当时,我就觉得有点不妥当了。
他已经是成年人了,也基本掌握了公司的大部分权力,乔峰也只有他一个孙子,就算他再不听话,也不可能舍得把公司让给其他人经营的。
而且,他也不应该是这种容易被人摆布婚姻的人。
但是,他居然答应结婚了,而且还瞒着我,骗我留在普罗旺斯。
一开始,我还天真的以为,他真的是被逼结婚的。
直到那天看见他和麦小麦在一起有说有笑,轻松愉悦的样子,我就知道,他对她是一见钟情的,只不过,他暂时不知道而已,所以,才会轻易的向爷爷屈服,抛弃了我。
我和他相处十年,从来不肯见过他为我弯身。
但是,他对麦小麦完全不一样,像极了那些爱老婆的男人,蹲在她的面前为她穿鞋子,在公共场合背着她,为她唱歌……
我也才明白,我们十年关系都没有任何进展,原来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爱我。
我能和他在一起,只不过当日我假冒了她人,成了他的救命恩人而已。
实际上,救他的那个女孩子,我也记得,正是麦小麦。
无论我多努力,天意最终还是把我苦心骗来的东西夺走,还给了她。
但是,我一直都不甘心——
放任自己和齐聪去欢爱,疯狂的想要报复乔楚天和麦小麦,结果,把自己弄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怨妇。
这真是一种自我毁灭的痛苦。
后来,我和齐聪有孩子了,齐聪也是挺喜欢我的,但是,我不甘心就这样子看着麦小麦和乔楚天幸福下去,想要继续纠缠他们,就设局,让乔楚天那是他的孩子。
麦小麦也因为飞机失事失踪了。
我以为,一切都会打回原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