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民见状停住了脚步,他看着前面交谈中的两人,他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眼前有种天昏地暗的感觉,心痛的整个揪成一团,嘴角浮现出一抹苦涩:“也是,像她那么优秀的女孩子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没有男朋友?我真是昏头了!算了,相见不如不见。”他心中这样想着,压抑住想哭的冲动,掉头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这个时候他突然变得很吵闹,很让人心烦,他要离开这个地方,他要走的远远的,不能让她发现自己,不能让她看见自己脆弱时的样子。
江陵城很大,文民他只顾着埋头往前走,也不知道走到了什么地方,远远的看到一家酒馆,都说酒吧是失恋男女的好去处,于是他走了进去,找了一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默默的喝着酒。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他的意志已经开始有点模糊,所有曾经的记忆不由自主的浮现在脑海:
从小学的时候他们就是同班同学,那个时候她是全班学习最好的,也是最漂亮的,那个时候并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只是本能的想要引起她的注意,吸引她的目光。于是不断的做一些恶作剧,想要让她注意到自己,可是有时候总是会弄巧成拙,把她弄哭,每当那个时候自己就会显得手足无措,想尽一切办法也要让他破涕为笑,这不是怕被老师责罚,只是单纯的不要她哭泣。
后来他发现学习好或者其他方面的一些特长都能够在她面前表现自己,而且可以光明正大的当着全班同学甚至是全校同学的面表现自己,可以让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其中当然也包括她那欣赏的眼神。
这个发现让他很兴奋,他那个时候觉得自己以前真是太幼稚了,恶作剧算什么?弄不好就会被她所讨厌,以前哪里见过她欣赏地看着自己的?于是他开始用心的学习,同时还疯狂的去学唱歌,学跳舞,学小提琴……
随着他的成绩越来越好,在各类竞赛中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每年的六一,元旦,校庆等联欢活动上,每次他都有上台表演的机会,每次他都能获得全场的掌声,老师和父母都赞扬他懂事了。
其实没有人知道,他只需要一个人的赞扬和掌声就足够了,他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得到她的关注和认同。
到了初中的时候,他们还是在同一个学校,只可惜不在同一个班,不过也没什么关系,那个时候各科竞赛很多的,每科他们都能同时被选上,所以有的是时间在一起。
这个时候,他已经懵懵懂懂的知道了什么叫喜欢,他知道自己对她的那种感觉就是喜欢,他觉得为了她,自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虽然喜欢她喜欢的要命,但是在那个年代的初中生,在老师和家长的灌输下,只要心中产生那种想法都是罪恶的,而且他还担心如果她知道自己其实是喜欢她的,以后会不会就再也不理自己呢?听说他们班上就有个男生曾经给他写过情书,结果直到现在,她也没有和他再说过一句话。
就在那患得患失中,他自始自终都没有对她说过那样的话,而且当时他自己也觉得这样的感觉也很不错,他们那时已经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讨论问题,有时候甚至放假的时候,都会在一起写作业;在每次自己取得好成绩或者获奖的时候,她给自己的掌声总是最热烈的,她给的赞扬总是最真诚的……
那个时候他们之间好像有着一种默契,放学的时候,不管是哪个班先放的学,他们总是能在路上遇到,然后一起回去,而他们选择的也都不是回家的最短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