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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佳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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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商厦,最繁华的商业地。每一块儿玻璃都闪烁着矜持的光,橱窗里的模特儿趾高气扬,仿佛在说:没钱滚。

傅迷薇挽住卫斯闲胳膊,嘟起红唇撒娇:“来这儿干吗啊,东西死贵。”

卫斯闲骄傲地一扭头:“有钱,任性!”

这是个心照不宣的笑话,傅迷薇乐不可支。

刚认识卫斯闲的时候,他还是个在科技城外历练的底层销售人员,赶上傅迷薇脑子抽风,想要买一台笔记本,老远就看到门口有个穿着粉红色衬衫的青年,身材挺拔,面孔漂亮,只可惜皱着眉头,一脸的世事艰辛。

卫斯闲一抬头看见傅迷薇,本来光芒湮灭的眼中火花啪啪窜响。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才导致一段孽缘就此开展。

三年来,卫斯闲换了几份工作,如今也不过厮混到写字楼的小白领地位,每个月能领三四千块,勉强够租房加日用生活费。

他常年开一辆半旧的二手桑塔纳,人也不修边幅,仗着底子好,脸耐看,穿什么都是模特效果。

倒是傅迷薇,受够他整天穿同样的衣裳,三天两头用两人的定情信物——上网都要转半天的小破笔记本,去网站上搜寻男士服饰,赶上特价,就给他购置几件行头。

时间一长,卫斯闲浑身上下,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是傅迷薇一手出资操办。

傅迷薇常开玩笑说是养了个小白脸,卫斯闲也不恼,依旧乐观体贴,这也是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坚定的前因。

卫斯闲不仅卖相好,脾气更好,一般这样的男孩儿就真的有吃软饭的潜质,要不然就浮夸,还有一类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前辈子是水仙。

但卫斯闲是个奇葩,干着基层的活,赚着白菜的钱,却从来不急不躁,不抱怨,也不好高骛远,脚踏实地,总而言之,一个“稳”字。

充满了踏实过日子的气质。

就是这样的卫斯闲,有缺点,也有优点,一个淡定的矛盾体,把傅迷薇迷得无法自拔。

卫斯闲看傅迷薇笑得嘴都歪了,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忍不住辩解:“这次我真的有钱,刚谈了个项目,老板开心,发了笔奖金给我。”

“那你怎么不上交啊?”傅迷薇开始竖眼睛,摊出手掌心。

卫斯闲在她的掌心上轻轻一挠,讨好地笑:“我保证,买了我想买的后,剩下的都上缴给领导。”

“你到底想买什么啊?”傅迷薇倒是有点好奇了,阴险地揶揄,“你的奖金够不够在这儿买双袜子?”

卫斯闲气愤:“你怎么总这么小看人呢,爷今天就让你知道马王爷三只眼。”

傅迷薇只知道杨戬三只眼:“马王爷是谁,总听人提起他。”

如果知道卫斯闲是想来买什么,傅迷薇定不会现身。

卫斯闲拉着她,径直走到卖皮草的店,看着满目毛茸茸地,如误入屠宰场,傅迷薇直了眼。

卫斯闲一脸陶醉,用读广告词的语气朗诵:“这——就是颠倒众生让天下女性为之疯狂的貂,我觉着这件很适合你。”

傅迷薇的眼前自动飘出如此一行字: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她转身就走,却被卫斯闲拦住:“我从来没给你买点好的,就这一次,刚才看你在外面儿脸都冻绿了,知道爷多心疼?求你了……”连哄带骗,仿佛是在求着别人出钱给他买东西。

这样好的皮相,又是五好男友的举止,令店员倾倒,急忙上前介绍:“这是今年冬天新款,卖的可快了,美女您这身段儿穿上,肯定没得挑!”

又对卫斯闲道:“先生您的女朋友身材真棒,是不是模特儿啊?”练就了的嘴皮子,又觉卫斯闲求着傅大小姐的样子乖乖地委实可怜,店员左右逢源,态度格外真切,浑然看不出是刻意奉承。

卫斯闲在店员的奋力帮衬下,不失时机地把貂皮披在傅迷薇身上,只是这般往肩头一披,即刻发出略带夸张地啧啧:“这是谁啊,我都不认得了。”

这会儿周围几个挑衣裳的女子也走过来,望着眼前艳光四射的美人儿,一个个目眩神迷,急叫店员也来一件同款试穿。

傅迷薇本就生着一张招蜂引蝶的脸,加上无可挑剔的魔鬼身材,如今散散地披着这件牛衣,顿时气质与众不同,从简单地流落风尘升华成为兼职二奶,还是富商包养的那种。

看看镜子里艳光四射的那副皮相,傅小姐也有些迷怔,若说不爱这样保暖又华贵的衣裳,的确违背女人的天性,人人都有点小虚荣不是……可真要接受,却又违背她的良心。

终于咬牙切齿,血泪交加,痛将衣裳拂开,卫斯闲已经果断按住她的肩膀,豪气干云地叫:“买单!”

忙的团团转的店员眉开眼笑地跑过来,手脚麻利开了单子,看着傅迷薇在旁边拧眉纠结,看着那桃花眼小蛮腰,忽然问:“先生,您的女朋友很眼熟……是不是哪个明星啊?”

卫斯闲粲然一笑:“你怎么光觉得她眼熟,我就不眼熟吗?”

店员睁大眼睛,看着眼前俊美的小哥儿,蓦地也有了几分眼熟,急忙搜索记忆:“对了,您……是不是最近那个很红的电视剧里……”

卫斯闲故弄玄虚,“嘘”了声,接过卡跟单子,潇洒而去。

不知名的小馆子,酸豆角鸡肉面,散发着腾腾热气,在袅袅白汽里,傅迷薇的眼神也越发迷离。

“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

傅迷薇有这毛病,穷极无聊时候,就会想念些诗词歌赋,想到一句是一句。

“娘娘,咱能不能不吟诗,”卫斯闲抄起筷子,差点喷笑:“好好说人话成嘛?”

傅迷薇忧郁地看他:“卫总管,你有能耐买得起两万块的皮草,好歹有能耐去五星级酒店吃顿饭呀?怎么又跑来这犄角旮旯,吃八块钱一碗的鸡丝条?”

卫斯闲听着这幽怨暗恨的口吻,自是了然:“行了行了,你是心疼钱呢,还是心疼那只貂呢?钱还会挣,那貂又不是你亲戚……”

傅迷薇想要掐死他,看向袋子里油光水滑的大衣,心中一动:“好!那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不为例不为例,”卫斯闲满口答应,“还得攒钱留着慢慢过日子呢,对吧媳妇儿?”

后面这句话说的很和傅迷薇心意,“媳妇儿”三字,更是点睛,这才发金口说:“要还再犯,立刻推出去斩了。”

“奴才遵命!”卫斯闲起身,吧唧在傅迷薇额头亲了口,那吹弹得破的眉心肌肤,即刻多了个似是而非的唇印。

在傅迷薇发怒之前,卫斯闲先下手为强:“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这首诗还有后面几句?”

果然成功地转移了某人注意力,傅迷薇拿着筷子当当敲碗,大有荆轲易水临别之势:“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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