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已经分不清,这个只有十四岁的少年,到底是天真到傻,还是聪明到极点。
方云既然知道自己的将来,却完全不担心。
如果是一个成年人,吴越或许会认为,这个人深藏不露,可是他很难想象,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能露什么。
“你真的不担心自己的未来?”
“我说过,我要走,没人能拦得住,既然他们要将我送到南疆,也省的我自己找佣兵团。”方云满不在乎的说道。
这时候,当时在客栈里招呼方云的小二走上前来,满脸的奸笑:“小子,总算醒了,你可真能睡,足足睡了三天的时间。”
“那是因为你的迷药分量足,药效好,三菜一汤里足足下了两瓶迷药,足够迷倒十头老牛了。”方云笑呵呵的看着小二。
“额……你怎么知道我下了两瓶……”小二一愣,惊讶的问道。
“废话,你下那么多迷药,所有的饭菜里,全是迷药味道,傻子才会不知道。”方云白了眼小二。
小二的脸颊微微抽动,不解的看着方云:“你当时就知道?”
“不过饭菜还算可口,看起来是大厨手艺,做人贩子真是可惜了,等到南疆,你就做我的厨子。”
小二嘴角一翘,冷笑道:“看来你是吃迷药吃傻了吧。”
“先给我来点吃的,我三天没吃饭了,这次就别放迷药了,那玩意放多了,饭菜的味道全没了。”
小二和吴越全是一阵白眼,这小子还当自己是公子哥呢,都已经身处囚车之中,还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方云随手抽出一张银票:“给我快点,你上次做的红烧蹄子不错,再给我来一盘。”
小二的眼睛都直了,他可是搜过方云的身上,没有找到一个铜板,这小子把银票藏哪里了?
小二抢过银票,这时候他的几个同伙全围了过来,一个满脸横肉,腰间插着两把屠刀的大汉开口问道:“小子,把所有银票交出来。”
“伺候好少爷我先。”方云完全没管这屠夫的冷言威胁。
这屠夫杀过不少人,不过血腥味全被猪油味道掩盖,身上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这群人贩子一共四人,小二兼厨子,掌柜、屠夫还有老板娘,从方云目测来看,那个老板娘的实力最强,屠夫第二,小二次之,掌柜最弱。
老板娘三十多岁,长的风骚诱人,只是右脸颊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疤,将她的美感完全破坏。
掌柜的则完全就是一副老好人的模样,腰间挂着一把铁算盘,目光浑浊,不时的咳嗽几声。
四人商量了一阵,决定还是按照方云的要求,毕竟方云不知道将银票放什么地方,他们之前搜查过方云的身上衣物,一张银票都没发现。
而且方云的要求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多时小二已经做好几道菜,拿进囚车给方云。
吴越看的大流口水,方云瞥了眼吴越,转头对小二道:“再拿一双筷子来,有没有酒?”
小二狠狠的瞪了眼方云,这小子真当自己家了,不过他还是拿了一双筷子来。
吴越感激的看了眼方云,他已经许久没吃到一顿饱饭,此刻也没客气,方云将酒放在吴越面前。
吴越嘴角一抽,吃的太用力,身上的伤口裂开,鲜血直流。
方云眉头皱起:“吃饭的时候,我最讨厌闻到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