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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8章、竟然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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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山。异石。山风。劲草。

在一片荆棘丛里,有一枝黑漆漆的黑色管状物架在一枝稍微粗壮的树干上面。

枝叶茂密,大片叶子遮挡在前面,即便是近在咫尺也难以发现。

一个身穿美式迷彩的男人趴在哪儿一动也不动,就像是和这环境融为了一体。那枝黑色的枪管就握在他的手里。

他所处的位置极佳,是一个斜出凸起的部位,能够将整个羽化峰都锁定在他的枪口范围之内。

当然,他的目标也就是整个羽化峰的上空和下空。任何来援之敌,他都要将他们消灭干净。

他是牧师,是皇帝的八大战将之一。

他没有和皇帝一起来华夏,而是提前一步来打前站。而且,他没有去燕京劫持人质,而是直接来到这泰山羽化峰为皇帝和傅风雪的巅峰之站做准备。

皇帝是个爱好干净的人,所以他为皇帝背上来可折叠的躺椅和帐篷。

皇帝是个喜欢享受的人,所以他为皇帝背来了可口的食物和美味的红酒,还有准备用来庆祝的香槟-----

皇帝是个好客的人,所以,他为皇帝的朋友厉倾城也背上了帐篷睡袋和食物红酒-----

皇帝-----

“妈#逼的,皇帝的破事还真多。”在第n次背着大包裹爬山的时候,他在心里这么问候皇帝的母亲。

当然,他还背上了大小不一火力不等的枪械和各种功效的火药。

做为一名纵横欧洲的顶级高手,他和皇帝火神等人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们喜欢用蛮力,喜欢用手直接捏断敌人的脖子。

野蛮。暴力。

痛快。直接。

他不喜欢也不欣赏这样的方法。他觉得这是野蛮人所为。

做为一名绅士,做为一名上帝忠诚的教徒,做为一名迎来送往的上帝派往人间的形象代言人,他要保持好自己的形象------当然,还有上帝的。

所以。他喜欢用枪-----用枪打爆对手的脑袋。

这才是绅士所为。不是吗?

早就进入了高科技时代,还喊打喊杀的,这种行为在他看来实在是很傻逼。

牧师的心情很不好。

虽然他保持着一个高手的风范,一个杀手刺杀时隐藏的基本规律,其实他现在心里非常的愤怒,他正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他竟然失手了。

刚才,有一架直升机从他头顶上飞了过去。虽然他用三号子弹把火机翼打穿,致使油箱起火发生爆炸。可是,他却没能阻挡住那个家伙的飞翔和下落。

打死一个飞行员有什么用?他知道谁才是他真正需要拦截的人-----那个人从飞机上的惊人一跃,他在空中奔跑的姿势,他闪电般射出的拐杖,都让人有惊艳的感觉------

他犯错了。为皇帝输送了一个厉害的对手。

“上帝保佑,希望皇帝是万能不败的。”牧师在心里想道。他习惯性的想用右手去胸口划红字,手指头刚刚离开机枪,他又闪电般的摸了过去。

六十五度转移枪口。

射击。

啪------

打空了。

听到这清脆的响声他就知道自己打空了。

再次转移枪口,再次射击。

砰------

这一枪打在大石头上去了。碎石纷飞,却没能伤到目标分毫。

一道黑影如电般的向他扑来,借助树木和山石的掩护,以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穿行速度奔赴而来。

忽左忽右。忽快忽慢。急走急停。变幻莫测。

砰-----

砰-----

砰-----

他扣动扳机连接射击,可是那目标却越来越近。

“见鬼。”牧师从荆棘林里跳了出来。

现在他已经被目标发现,再躲藏下去的话就是死路一条。

他把手里的重型机枪丢掉,而是拔出腰间的那把沙漠之鹰。这种早已经风靡全球的手枪现在不是最主流的手枪,却是他的最爱,他偏好这军绿的颜色和它令人恐惧的杀伤力。

他找了块大石掩护,然后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目标。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再着急开枪了。

目标是个高手,从他第一次躲开自己的子弹他就知道了。

普通的射击是无效的,急躁的开枪方式根本就伤害不了他。

他要等。

等一个机会。

等一个他犯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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