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早前线南下游骑通知的情报,杨元帅统帅四个皇庭军团,三个选帝侯军团以及二万多基斯里夫部队,强渡特涅兹河,攻下了距离基斯里夫格勒最近的敌人据点斯达尔伦德城堡。一战击败了六万混沌军队,顺利的和东线赶来的二万基斯里夫公爵联军会师,现在距离基斯里夫格勒已经不到一百里格的距离了。决战在即,听说皇太子殿下也将率领第一军团--那著名的皇庭御林军和帝国海军陆战军顺塔拉斯河从西线赶来会师,基斯里夫格勒已经被围半年,解围成败在此一举了。”
乘着休息时间,老洛伦一边用剑鞘在沙地上画出简单的地图,一边对海德讲解目前的局势。这白发的老人对基斯里夫的地理颇为熟悉,事实上,也不光是基斯里夫,这老人几乎走遍了帝国的东西南北,四十年的军旅生涯使他如同一部活地图。
“洛伦爷爷,目前我们行军的速度是一天二十五里格,我觉得似乎慢了一点。我记的斯达尔伦德城堡距离我们还有一百一二十里格的距离。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五天左右才能到达大军所在地,我军为何不加快一点速度呢?我们不会错过那决战吧?”
喝了两口麦酒润润喉咙后,海德对老洛伦提出了他的疑问。习惯了骑兵快速行军的海德,对这几天慢条斯理,步步为营的前进方式有点不耐烦。现在是休息时间,近旁只有芙蕾马歇尔几个熟悉的人,所以他恢复了对老洛伦的亲密尊称,不象在众人面前那样称洛伦为阁下。
“杨元帅讲究的是集中兵力,所以在皇太子殿下率第一军团赶到前,决战是不会发生的。而第一军团在五天内是不可能赶到斯达尔伦德城堡的,所以我们不用着急。基斯里夫的轻装骑兵疾驰跑一百里格只要一天的时间,但我们帝国的重甲骑士就要慢的多,步兵们和炮车更不用提了。大军必须保持在一个整体适当的速度前进,不可能各搞各的。”
老洛伦也拿起水壶,猛喝了几口淡麦酒,然后继续对海德耐心的解释行军的诀窍。
“殿下您得到了女武神的眷顾,体力和耐力都比一般人强的多。行军以来又都是骑马,还有副马可以驮行李,所以对疲劳问题不是很重视。但普通步兵是没有这些条件的,他们穿着沉重的盔甲,武器,弹药,行李都背在自己的背上。虽然每个中队的辎重马车可以装运一些东西,但一来马车上都被备用的干粮,豆料,火药,帐篷装满了;二来但这种备战条件下,谁也不敢让盔甲武器离身片刻;所以一切都靠自己的两条腿。殿下您既然已经带了兵,那士兵的疾苦冷暖是不可不知的。”
“洛伦爷爷,您说得很对,这点我感到有些惭愧。”
海德的脸红了起来,他感到刚刚自己有些自以为是了。确实,海德作为骑士,作为指挥官,从兵站出发后就没背过自己的行李,都是放在备用的副马上驮着的。而且打包整理也几乎次次都是芙蕾去做的,更别提自己长途步行了。老洛伦的话一语中的,拿人心比自心,这年轻的神眷者感觉自己离士兵确实是有些远了。
“而且,殿下您肯定也明白,士兵打仗靠的是体力,步兵更是如此。如果平时行军太快,将体力都耗尽了,突然临阵遇敌,舞不动枪戟,支不稳火枪,拉不紧弓弩,这仗如何打得!在这千里草原上,敌人骑兵来去如风,一击便走,随时会发起突袭,必须要给部队留足随时能列阵恶战一场的体力才可以。大军野战敌境行军,不求快,只求稳,这些是千年来无数部队的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丝毫马虎不得!”
老洛伦用力的挥了一下手,表示强调的意义。两旁都是熟人,他对如同他孙子的海德没有什么好拘泥的,战争的经验是宝贵的,他需要让海德明白这些。
“恩,这几天里将军阁下从来不理睬敌人骚扰的游骑,严禁步兵停下还击,只用少量骑兵去驱逐他们,也是为了这个道理,要保持大军的体力与阵列,对吧。”
海德挠了挠头,回应了老洛伦的话。这几天里,少则十余人,多则二百人的混沌库甘游骑常常对这支北上车队进行骚扰,几乎是昼夜不息。他们仗着不披铠甲的机动优势,经常用能发出怪叫的鸣镝在二百步以上距离对部队阵列进行远程抛射,时常射死射伤一些轻甲或无甲的步兵或骑兵,十分讨厌。不过联队长下了死命令,任何步兵都要保持行军,不许停下对这些骚扰还击,主力骑兵也不许动弹,只用两翼掩护的少量精选轻骑兵去驱逐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