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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过去了,安德森还没有追上来,不知道他在做些什么或者在计划着什么。总之我们渡过了逃亡以来最舒服的一个星期。我们一路南下,寄宿荒野,风餐露饮。甚至有闲工夫去看雨前飞燕,看雨中花朵,看雨后彩虹;看山有多高,天有多远,人有多渺。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下去会怎么样?我们可以在河边的树旁搭一间房子,我们早饭可以吃水果,午饭可以吃鱼,晚饭可以吃各种烤肉,对了,我们应该抓一头熊存在着,很久没有尝过熊掌的味道了。我们还可以养些羊啊、牛啊什么的,这样我们就有奶喝了。没事儿的时候我们可以爬爬山,游游泳,让雷霆带着我们在旷野上疯跑一圈儿。然后我们还可以看看树发芽,听听鸟语,闻闻花香…这样的生活好像也不错。
可惜我们不能这样生活下去,我们还要逃避追捕,还要面对厮杀,我们还要找到那些不想让我们活下去的人,我们还要送他们去死!
“咱们有多久没见过人了?”妮可问我。
“十天吧。”妮可休息了三天,我们走了七天,我的算术不错。
“那你想不想见人?”妮可神秘兮兮的。
“那要看是什么人了。如果是追兵的话,我宁愿一辈子只跟猴子眉来眼去。”我没好气儿的回答。
“现在的情况这样的,你看前面。”
我抬起头,顺着妮可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不远处的两座高山,一左一右分立两边,高耸入云,连绵不断。
“景色不错。”我评价道。
“嗯,果然没法指望你能发现儿什么。”妮可叹了口气:“你也看到那两座山了,咱们想绕过去或者翻过去几乎都不可能。所以咱们只能从它们之间穿过去,可现在的问题是在它们之间是一个镇。”
“这种地方也能住人?!”我惊讶的叫道。
“人就是这样的,在哪里都能生存,你看看咱们俩就该知道了。”妮可笑不无自嘲的笑着。可不嘛,他们只是在山里生活而已,跟我们比算得了什么。
“这么偏的地方,通缉令应该到不了吧?”我问妮可。
“难,虽然它的位置很偏,可毕竟也是城镇的边缘,通缉令一站一站传过来,总能到这里的。”妮可分析道。
“我不信。”
“你爱信不信。”
“咱们打个赌怎么样?”
“赌什么?”
“谁输了谁就嫁给谁。”
“滚一边儿去吧!”
几乎刚到镇门口,我就看到了墙上那张醒目的通缉令。没错,一脸抑郁的妮可和一脸丧气的我。
“怎么办?”是的,你没猜错,问怎么办的人永远都是我。
“直接进去呗。”妮可若无其事的耸了耸肩:“反正画的又不像。”
“你开什么玩笑?!”我怒道。
“那不如你出个主意喽。”妮可那一副事不关已的表情让我有一种跟她拼了的冲动,如果我打得过她的话。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皱起眉,仔细分析起当前的形式来:“咱们这会儿先别进城,等到半夜,然后直接从镇子里穿过去。这么偏僻的地方,晚上肯定没有人出来的,就算有人,黑灯瞎火的也认不出我们是谁。反正太阳也快落山了,咱们不用等多久的。”
“你变聪明了嘛!”妮可赞许的了头。
“你消遣我!”我挥舞着拳头。
“火气别那么大嘛,诗人,空有一身功夫可当不了好战士,你需要学习的东西无处不在。”妮可一脸坏笑着,没有一儿为人师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