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被人跟踪了。”妮可碰了碰我,目不斜视的。
“啊?”我有儿没反映过来。
“一从你家出来,咱们就被盯上了。我留意了一下,大约有三、四十人。有贵族,有马夫,有佣人,五花八门,这只是一种身份的掩饰,他们显然是一伙的。”妮可不动声色的向我解释着:“不过我还没有找到领头的是谁。”
“那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抓我们?”我紧张起来。
“据我分析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因为这会儿人太多了,他们现在动手,咱们直接混进人群,对他们不利。其次还是因为人太多了,他们一动手,必然会引来官兵,那时候就算我们被抓住了,两万个金币不知道要被几百个人分,多亏啊!所以他们会一直这样跟踪咱们,直到一处僻静的地方或是找出咱们的藏身处,然后动手,一举拿下!”
“那咱们该怎么办?!”我叫道。
“慌什么,别跟只被人捏住了脖子的鸭子似的!”妮可提醒我:“就带他们去城东区的赛马场吧——那里场地够大,而且晚上也没什么人。”
“去看赛马?”
“去看杀人!”
我脚步轻松的向前走着,同妮可谈笑风生,脑海中几乎已经勾勒出赛马场尸横遍野的样子。
当我们低着头穿过来往的行人的时候,我感慨他们的活力。
当我们猫着腰闪过列队巡逻的卫兵的时候,我嘲笑他们的愚蠢。
当我们站在赛马场的看台上被跟踪者一一包围起来的时候,我为他们即将失去的生命感到万分遗憾。
当我们看到他们的领头人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傻了。
我的哥哥,鲍尔森!
我想起八岁那年,他拿着他的权杖册封挎着木剑的我为辛特兰第一圣骑士。
我想起十三岁那年,我和他偷偷把杰西卡的内衣卖给邻居家的大哥,然后用那笔钱买了一座里面包含着一整套禁卫军模型的演武场沙盘。
我想起十七岁那年,我和他为了一个美丽的姑娘同邻班的同学们大打出手,最后一起躲在厕所里等着父亲带家丁来救我们。
我想起了很多。
“你来抓我?!”我问他,声音不由自主颤抖着,不是因为被包围而害怕,而是因为再一次被家人出卖而绝望。
“两万个金币,弟弟。”鲍尔森在距离我五米的地方站定,瞥了一眼尚未抽出佩剑的妮可,然后看向我。微笑着的嘴角略向上斜着,就像时候他又想起什么恶作剧来捉弄邻居家的孩子一般:“全国都在抓你们,你跑不掉的。与其被别人抓住还不如跟我走,至少我能保证辛迪和孩子们以后生活的幸福。”
“你也知道什么是幸福?!”
“我当然知道,而且比你清楚的多。”鲍尔森在身后的看台上坐下,俯视着我:“当我从皇家政治学院毕业的时候,咱们的父母觉得很幸福。当我进入宫廷财政部的时候,他们也很幸福。当我娶了伯爵的女儿为妻的时候,他们更加幸福。可是那些时候你在做什么?辍学、酗酒、吸毒、离家出走、跟下贱的商人女儿结婚,你只会让他们伤心!你只会让他们痛苦!现在,麦克,请你做一些让他们高兴的事吧,放下武器,跟我走,好吗?算是你为这个把你养大的家庭做的唯一一次贡献,好吗?!”
“我跟你不一样,鲍尔森,我只喜欢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仰头看着他,脸上浮现出起一丝笑容。他不应该拿父母来压我的,我已经被他们抛弃了。
当然,他更不应该贬低我的辛迪。
“可是你现在过不了了!”鲍尔森嚯的站了起来,表情开始变得凶狠:“我们有四十六个人,你们插翅难飞!”
“我劝你还是走吧,鲍尔森。在妮可拔剑之前,赶紧走吧!”我冲鲍尔森喊着,我实在不想在这场暴力加限制级的电影中出现自己亲人的身影。
可惜,在我话的时候,妮可已经出手了!
所向披靡!
当我看到那些人迟缓的手法和笨拙的反应,我就已经猜到了这场战斗的结局。在妮可的战斗中,你永远都不会看到砍手、剁脚这样血肉横飞的场景,她的目标永远只有三个:头颅、咽喉和心脏。在她势如雷霆的劈砍下,你不挡是死,档也是死;在她刁钻如鬼魅的刺杀下,你不躲是死,躲也是死;在她疾如闪电的速度下,你不跑是死,跑也是死;妮可的战斗就是这么简单,简单到像一种艺术…
除了鲍尔森和我们,整个赛马场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人在中了妮可一剑后还能活超过三十秒的,虽然这场杀戮也不过只持续了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