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情爱爱的歌软绵绵跟娘们儿似的,没意思。”高仁说道:“我就喜欢军歌这种威武雄壮的,够霸气,够爷们!”
“其实,我也挺喜欢军歌。”王铁军是从小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可以说是听着军歌成长起来的,有很特殊的感情。
但他是一个娱乐公司的老板,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很清楚爱好与市场,并不能混为一谈。他犯难地说道:“我们喜欢军歌,但这没用啊,毕竟军歌不是流行音乐啊。”
“不是流行音乐,就不能让人听了啊?”高仁语气决绝地说道:“我就是要让军歌流行起来!”
宋行健严肃认真地说道:“现在的军歌,只在很多大型晚会上演出,粉丝很有限,没有当过兵的人,是没办法体会到那种感觉的,你怎么能让他们喜欢军歌?”
“我指的军歌,并不是指现在军队里唱的那些歌,而是家国天下。在我看来,铁血丹心也算军歌,精忠报国也算军歌。堂堂中华要让四方来贺,我就喜欢这样的霸气!”高仁大声说道。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想把威武雄壮,铁血豪迈的元素,融入流行音乐中。”宋行健语气有些激动地说道:“在历史长河中,我们这个民族曾经有很多这样的素材,但是都渐渐消失,现在的年轻人早已没有了家国天下的情怀,你是想让他们将民族的气魄重新捡起来?好大的野心!”
高仁喝了一口茶,将杯子重重一甩,霸气地说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矛戈,与子同仇……算不算军歌?”
“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为什么不能流行起来?”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若是人人都能此信念,我华夏何人能挡?“
“对,我的野心很大,我们民族的魂丢了,我想把它找回来!”
啪,宋行健刚刚换的杯子,又被他摔了。
“我要为我的狂妄和无知向你道歉!”他激动地上前,握着高仁的手,诚恳地说道:“请原谅我的浅薄,请给我一个机会,打造我们理想中的军歌!”
王铁军目瞪口呆,但旋即释然:宋行健就是这样的性子,他可以跟人争得面红耳赤,然后又因为一句话,与人勾肩搭背。
归根结底,他爱的只有音乐!
“两位冰释前嫌,可喜可贺。让我们以茶代酒,预祝我们的成功。”王铁军的心情也有些激动,他预感到,这张唱片将会大火。
不但是唱片火,更是人火,甚至还可能带动一股华语音乐的新风潮。
几个刚换上来的新杯子重重地一碰,宣告一个新的音乐时代即将到来。
叶梓昕安静地喝下热茶,坐在高仁身边默默无语。自始至终,她没有说一句话,她只是静静地听着,同时打定主意坚持高仁的选择,哪怕没有什么道理。
但此时此刻,她的心潮也在澎湃。
仁者心怀天下,智者上下通达,达到此等境界,方为大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