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有个好女孩,入了叶书心里,叶书应该也就不会再离开。
到时候三个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恍如姐妹兄弟一般,偶尔聚一聚,多好?
事实上,叶书现在的条件,确实招女孩喜欢,尤其是精光四射的一双眼睛,按书上话说就是“会放电”。
陆娇不少的女性朋友,家里有合适女孩的,都很乐意地介绍了,期望能成全一对,叶书在他们看来,是一流的女婿人选。
否则,马依莎、黎小云,被叶书那么冷落,若不是叶书越来越好的缘故,她们也不会那么不舍得放弃。
甚至就连宫雪仙,在最近偶尔见到叶书一次时,也被他惊艳了一下,颇有种想约叶书一发的意思。
健身房老板,已经态度转变得厉害,叶书虽然糟蹋器材,但却成了市里“健身群”里的男神级人物,引得许多妹子来他店里。
一些平日里以“宅男女神”自居的妹子,在叶书面前,甚至都有些自惭形秽的意思。
只要叶书愿意,开后宫轻轻松松。
可惜,叶书志不在此。
……
这一天,陆娇帮自己做完了asmr护理去买菜,叶书再次看了一眼这熟悉的屋子,收拾好了一切,留下两封书信,选择了离开。
走在街上,淡淡的离愁萦绕内心。
常逛的夜市、工作过的图书馆、曾经无比羡慕的美食餐厅……
叶书一一走过,眼前的画面,全部变成了记忆,被叶书放在心底的最深处。
似乎真的是有缘,又或者对方一直有心,马依莎抿着唇,不知何时跟在了自己身后。
叶书看见了她,微微一笑,向她招了招手。
马依莎眼圈红红地走过来,看着叶书,抿着唇,不说话。
叶书抚了抚她的头发:
“有一种男人。
不抽烟,极少喝酒;
不花心,脾气挺好。
不去酒吧,看到你的消息秒回。
能为你做一些事情,放下自己的所有;
不管东西南北都顺路,
会把你宠上天。
这样的男人,你喜欢么?”
马依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脸上闪现出苦尽甘来的喜悦与兴奋:“我喜欢!”
她以为,叶书终于怜惜起这段时间的她,准备接受自己,忘记自己的过去。
叶书温柔地抚了下她的脸,转头就走:
“这样的男人,我以前也以为女生喜欢,可后来才发现……
原来这种人,是女人最不屑的……
走了!
拜拜!
再也不见!”
身后的马依莎,神情愕然,不知所措,望着叶书远去的身影,想着他的那些话,一时竟然有些痴了……
正是:
如今休去且休去,
欲觅了时无了时。
我自生来不蔽体,
摘下云霓作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