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妤记得之前在顾家吃饭的时候,好像听顾爷爷和白奶奶提到过,说简墨喜欢吃菌菇。
松茸可是菌菇里的特等品,比木耳什么的贵重多了。
她这么投其所好,简墨收了她的东西,肯定会愿意尽心帮忙的。
宋妤说完之后,就继续看着简墨。
而简墨却在她开口之后,桃花眼中本来弥漫着的激动和喜悦都暗淡了下来。
他就知道,他对姑娘来说,果然是电线杆。
喜欢吃菌菇的,是他姥姥,之前跟姑娘吃饭的时候,姥爷好像念叨过一次,结果就被姑娘记住了。
但凡有一点把他放在心上,就一点,也不会记岔了!
简墨这心里面真是五味杂陈,可是转头看着身边的姑娘睁大眼睛,期待的看着他。
简墨心里叹息,但他能怎么办呢,他自己看上的姑娘,电线杆就电线杆呗。
他决定,从今天开始,他最喜欢吃的就是菌菇,特别是松茸。
“宋妤同学怎么记得我喜欢菌菇呀!”简墨忍住复杂的内心,顺着宋妤的话说道。
“之前吃饭的时候,我听顾爷爷和白奶奶说的。”果然,宋妤听到简墨这话,眼底闪过得意。
真不愧她过去几天白天黑夜的回忆,终于才想到之前听到的,简墨的喜好。
要不她怎么能把礼物送的这么恰到好处呢,这样一来,她想请简墨帮忙打听的事儿,他肯定不会拒绝的。
毕竟她都这么用心了,而且,只是让他帮忙打听,又不是让他直接给办下来,就这点事,一斤松茸已经很大方了。
简墨哪儿会错过宋妤脸上肉眼可见的得意,又是觉得心酸,又是觉得好笑。
罢了,只要姑娘开心,只要不是太奇葩的,姑娘怎么想就怎么是吧。
“是吗,我都不记得了,没想到宋妤同学居然记得!”虽然如此,简墨还是没憋住,说了这么一句。
一个长得还不错,也很优秀,并且年龄相当的少年,他自己都记不得是事情,却被另一个漂亮并且年龄相当的女孩给记得。
这话已经稍微显得有些暧昧了。
但宋妤显然根本没想那么多,更从来没想过,简墨会对她喜欢。
宋妤还记得简墨是痴情首富的人设呢,以这种人设来说,肯定是言情小说,偶像剧里面的那种,一生只钟情一个人。
前世她和简墨就高中曾经在一个学校两年半,顶多加上个隔壁班,这是他们唯一的交集了,之后就各自精彩。
好吧,从前世的具体情况来说,应该是简大佬一直很精彩,越来越精彩。
宋妤自己则是被灌满了生活的泥浆,也不能说她多惨,毕竟舅舅舅妈还有两个弟弟都很护着她,疼爱她。
顶多就是脑残犯蠢,在感觉到肚子里的生命在给她回馈的时候,明知道是黄水生的种,却还是觉得那也是她的孩子,坚持生下来。
然后让她吃大亏,最后甚至间接死在亲生儿子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