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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山穷水尽疑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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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还是之前那种温文尔雅的样子,而杨桃也的确无事。

李清焰略一犹豫,决定开门见山:“有个问题想向邓老师请教——您是五级修士吗?”

“啊……这个。”邓弗里笑起来,“我不是。”

李清焰一怔。倒是证实了他心中的猜测,但没料到这人真在他面前承认了。

“原来李先生是为这个来的。”邓弗里又诚恳地说,“这件事怪我,没同您说清楚。我修的不是中华流派,而是神授流派当中的一个小分支,赫尔墨斯派。我的主修方向是宇宙精神学,这次来北山主要是和这边的培训基地有一个合作项目——研究祖魂与无灵者的直接转化。您知道在自然灵修方面,我们是具有一些优势的。”

李清焰知道所谓的“赫尔墨斯派”。也知道这个流派才不算是什么“神授流派当中的一个小分支”。

其实“神授流派”这个词儿是一个相当笼统的概念。在东方修士与西方的修行人刚开始有接触、交流的时候,东方的修士们对于西方不那么成体系的修行是模式嗤之以鼻的、因为骄傲而“懒得”去进行深入研究。倘若只是浮光掠影地看,只会看到那时候景教是大多数西方人的主要信仰,而在更往南部的区域,天方教也占据统治地位。

这两个教派都是一神教,核心理念也很接近,因而只将他们都称作“神授流派”了。可实际上在那里还有许许多多从更早时候——甚至远比这两个教派还要早——就流传下来的其他修行法门,可因为也不是很成体系,就将它们统统归类一处了。

直到近几十年梳理、分类的工作才重新开始,但修行界的大部分人士都对从事此类工作的人怀有偏见,觉得完全是骗经费的。

至于赫尔墨斯派,其实不算是小流派。它出现得虽然比较晚,但祖师爷很有名——曾是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魔法顾问。“大英帝国”这个名字就是他搞出来的。

这个流派不修身,主修精神。国内一些人认为他们的修行法类似“炼气筑基”阶段的粗浅吐纳法门。然而近几十年双方了解更多之后才意识到,他们考虑的是“如何将天地之间的灵气炼化为有意识的灵体”。

人修与妖魔都来自最初的“祖魂”,而祖魂的数量是有限的。因而这种研究方向的确很有价值,双方也常在一些领域进行合作。

所以……这解释得通。

这位邓弗里起初表现出了对于本土文明的极大兴趣及喜爱,李清焰意识到自己正是因此先入为主,想当然地觉得他是一个中华流派的修士。

可即便如此,他的心里也产生一些隐忧。一件事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出了岔子不是什么好兆头,他认为有必须重新考虑一下杨桃“入学”这件事了。

邓弗里似乎看出他的心思,不笑了,倒显得有些惭愧。然而惭愧当中还有三分的企盼:“李先生是……要改主意了吗?恕我直言,李先生,令妹这种情况,由我做她的教习最合适。我的研究已经有了一些进展,来大陆正是为了把这些进展转化为成果——我可以保证令妹将来的成就不在有灵者之下……”

李清焰皱眉打断他:“邓老师什么意思?有灵者?你说她是……”

邓弗里一愣,随即恍然:“李先生还不知道令妹是个无灵者?”

听了这句话,杨桃的脸色变得煞白。

人祖与凡人通婚,叫绝大部分人的体内都有了灵魂。灵魂有强有弱,只有“较强”的灵魂才能修行。

但这个“较强”的标准其实是很宽松的——在如今而言十个人当中大概有七八个就属于“较强”。也就是说北山市有两千万人口,大概有一千四百万到一千六百万人属于“较强”。

从理论上来说这些人都可以修行,然而修行的资源有限,自然要从这些“较强”的人当中选出“更强”的。否则一个人用掉大半生的时间始终停留在下七级的境界不得进展,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而言都是巨大的资源浪费。

因为这样的比例,无论李清焰还是杨桃都没有想“无灵者”这种事。

无灵者太罕见了——得保证自四千年前祖魂出现开始一直到如今,每一代都是两个无灵者结合诞下后代,才能传承到如今。

直到今天在世界范围确定的无灵者也没有超过一千个人——还绝大多数都是各国皇室的后代。因为历史原因,许多国家的皇室严禁与修行者通婚。因为在某些地区从前的历史上,“修行人”被认为是邪恶、不祥的。

邓弗里苦笑:“原来真是这样。李先生,你知道我们做教习的都会被传授‘圆光法’,是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灵魂强度的。所以刚才见到令妹的时候我才会……失态,想要急着带她走。这种事对大多数人来说不是好事情,所以我没有提,以为你们早知道。”

又是一个“意料之外”。李清焰在心里叹口气,低级错误他在一天之内犯了两个。自己最近似乎有些蠢……

他只得说:“邓老师,这件事得问一下我妹妹的意见。”

然后他去看杨桃。少女穿着他买的运动服,白鞋子。早上爆炸的时候鞋子被弄脏了,但现在似乎已经被她擦干净。她站在车子旁边还没缓过神,李清焰就说:“杨桃,如果这样子的话,我建议你——”

他想建议她再等等看。

模糊的记忆里有个男人对他说过,想要利用一个人的办法有很多。最愚蠢且低效的法子是以暴力与恐惧胁迫,而高明的办法是赢得那个人的信任,以温情作为驭使的手段。但用高明的法子需要耐心以及时间,因而许多人与势习惯用第一种——虽然低效,但可以通过规模来弥补。

李清焰能够理解这两种办法的优劣之处,但始终没弄明白“利用”是怎样的一个概念。

以某种手段通过一个人为自己获取利益算是“利用”,那么为他这样的政府雇员支付薪水、叫他这样的政府雇员去维系统治、确保社会安定算不算是“利用”呢?

如果算——他如今将杨桃从一个险境中带出来,给她一些温柔的补偿,而后将她投入另一个险境中、以她来诱出一些自己想要知道的东西,算不算是“利用”呢?

从道理上讲,如果他不这样做,杨桃或许早就没命了。他仅是在令她变得更安全的同时,也叫两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他觉得这是自己的行事准则。

“利用”这种事在所难免。景教中的一个圣徒救赎罪人以取悦圣父也算是“利用”的一种,哪怕他获得的仅仅是自己内心的平静与慰藉。因为从广义上来说,这种平静与慰藉也算是“更高目的”——譬如意识形态或者宗教信仰——的一种。而他利用罪人得到了它。

可如今的情况是,他觉察到事情或许有些不对劲儿——不确定是邓弗里不对劲儿,而仅是产生某些微妙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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