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料的是,检方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这罪名本身就比故意杀人罪要轻得多,也更加合理,一个瘫子上门去杀人家全家,而且身上没带任何武器,这根本说不通。
庭审开始,刘昆仑坐在轮椅上被推入被告席,他头发剃光,精神状态还不错,身上挂着两个造瘘的袋子,腿上铺着毛毯,周律师西装革履,金丝眼镜闪着寒光,一副咄咄逼人的斗士模样,他提出要为委托人做无罪辩护!
控辩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周正义显然技高一筹,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拿出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书,证明刘昆仑系高位截瘫患者,下肢是没有活动能力的,即便他双手能动,但也绝不具备能杀掉五个人的能力。
“难道他是绝世高手不成?”周正义面带嘲讽的质问道,“拈起一片叶子就能伤人?”
检察官指出,根据警方的相关记录,刘昆仑并非一般人,他具备常人所没有的坚韧意志和过人的本领,死在他手里的已经有六条人命,这证明刘昆仑具备杀人的能力。
“我的委托人根本就没有杀人的动机。”周正义说道,他出具了派出所副所长和崔海虎的互发记录,证明刘昆仑是带着善意登门的,事后查验现场,没有一件武器是刘昆仑带去的,全部都是崔家人拿出来的。
“刘昆仑只带了两瓶酒,你们见过拿泸州老窖当凶器的么?”周正义发出第二次质问。
有力的证据还在后面,法医从崔亮身上起出数枚金属珠,这是十二号猎鹿弹的弹丸,经检测是从崔海龙的猎枪中发射的,而刘昆仑身上也有一枚同样的弹丸,是同一支枪同一时刻发射出来的,这有力的证明了崔亮是被崔海龙射杀的。
从这一点来看,刘昆仑似乎只杀了四个人。
市局法医的鉴证结果还有出人意料的,崔海强的致死原因是中了氰-化物之毒,而在崔海强的卧室里发现了藏有*的瓶子,此人经常用弩箭射杀农村土狗拿来卖钱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弓弩上只有崔海龙的指纹,并无刘昆仑用过的痕迹,这能说明崔海强也是死于崔海龙之手,和刘昆仑无关。
这样一来,刘昆仑就只杀了三个人。
崔明死于失血过多,他胸前插着的酒瓶子脖颈上有刘昆仑的指纹,但刘昆仑胸前也被啤酒瓶插了,同样有崔明的指纹,刑警还原现场,应该是搏斗中两人互捅,几乎在同一时刻用酒瓶碴子捅入对方胸膛,这在法律上是教科书一般的正当防卫。
至于崔海龙,他是死在自己的枪下,这只猎枪是崔家购买并且私藏的,*上沾有刘昆仑的毛发和血迹,说明当时崔海龙用*殴打刘昆仑,反被刘昆仑开枪打死,但是蹊跷的是,子弹壳上有两次撞针击打过的痕迹,说明这颗子弹是第二次击发才打响的,警方分析,很可能是崔海龙疯狂殴打他人的时候枪械走火,导致身亡。
最难解释的是崔海虎的死因,不过经法医检测,崔海虎常年酗酒,心肺功能极差,他实际上是死于心脏病突发,和以前的工作生活习惯有关,在和刘昆仑互殴的过程中心脏病发作死亡,这才是真正的死因。
周正义郎声道:“我的当事人登门求饶,因为他知道自己残疾了,母亲还要在当地生活下去,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为了母亲不得不低头,可是等待他的是什么?是崔家人的羞辱和殴打,很不幸,刘昆仑看到了不该看见的人,杀害他父亲的凶手,已经被法院判刑的崔亮,居然大模大样的坐在家里喝酒,崔家人生怕刘昆仑向有关部门举报,于是生出了杀人灭口的动机,我的当事人被他们从轮椅上拖下来进行惨无人道的杀害,这从现场发现的猎枪、弓弩、含有剧毒物质的毒箭以及刀斧都能证明,如果仅仅是殴打恐吓,是不需要动用这些武器的。”
“刘昆仑仅仅是为了保住性命而自卫,不具备故意伤害的动机,即使面对五个人的致命攻击,他依然保持了极大的克制,我们都知道,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我认为,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我的当事人是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
在庭审过程中,刘昆仑的供词和律师辩护内容相对应,证明他确实是手无寸铁登门,甚至还在崔家老爷子灵位前磕了头,这一点也是经过证实的。
检方的指控相比周正义的辩护要虚弱的多,几度交锋,周律师都占据明显上风。
合议庭合议后,法官进行宣判,刘昆仑正当防卫成立,当庭释放。
旁听席沸腾了,刘家的亲朋喜极而泣,崔家人暴怒,崔大嫂当场就要冲过来殴打法官,被法警控制住拖了出去。
法警打开刘昆仑的手铐,周律师整理一下领带,亲自将他的委托人推出了法庭,外面记者云集,闪光灯一片。
周正义知道,此案过后,自己就是江东省乃至全国最厉害的刑事辩护律师了,律师费起码要涨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