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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力挽天倾(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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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治国》又载:“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今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

《商君书?农战》则载:“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

《商君书?外内》还载:“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其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而)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故曰:‘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

如果要追溯的话,重农抑商这种思想形成并升级为国家政策而且得到切实推行,应该是始于管仲在齐国的改革。管仲明确提出了“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劳,则牛马育”的重农政策,实行了诸如推广铸铁农具、改造盐碱地、分配公田、相地衰征、相壤定籍、与民分货等具体的重农措施,又首创推行了“官山海”政策,通过实施制盐业和冶铁业的官府垄断运营,沉重打击抑制了齐国的私营盐铁业,使盐业和铁业重新回到“工商食官”状态。后来,商鞅在秦国变法时,也将重农抑商政策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强力推行,实行了更加严厉全面的具体措施,标志着中国古代各王朝均奉为金科玉律的重农抑商政策全面成形。

秦强与商鞅变法,而商鞅所行的就是重农抑商政策,并且有着明显的极端化倾向。商鞅身死后,重农抑商政策仍在秦国继续推行。到韩非子主政时期的秦国,明确了“农本工商末”政策,重农抑商政策又开始称为重本抑末政策,还把工商业者视为国家的“五蠹”之一,明确主张铲除“五蠹之民”,加以更加严酷的打击,抑商政策的极端化进一步强化。大富商吕不韦当政时,抑商政策虽有所缓和,但政策本身仍然十分明确。《吕氏春秋?上农》载:“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处而无二虑。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就是明证。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勤劳本事,上农除末”政策,甚至把商人和罪犯一同看待,多次遣发商人等到边境地区戍守,加以严酷打击。

秦朝自商鞅变法以来的重农抑商政策,标志着中国古代历朝重农抑商政策臻于成熟,它所采取的具体的重农抑商措施也探索出了成功的实践经验,对后世历代封建王朝继续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既提供了成熟系统的理论,又提供了卓有成效的运作模式,并在后来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了明显的路径依赖效应,对当时经济发展进程和社会发展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有秦国迅速富强的成功做示范,自秦朝以后的历代王朝都将重农抑商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加以推行,并由这一基本政策衍化出轻商、贱商、鄙商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一个包括意识、观念、思想和政策在内的有机整体,根深蒂固。在原先的历史上,一直持续到鸦片战争爆发前后,重农抑商政策才开始走向破产,直至消亡。重农抑商政策基本上与古代帝制王朝时期相始终,其中秦朝、汉朝、唐朝、明朝、清朝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都具有典型性,反映的是王朝政权对社会经济的干预支配和操纵控制。

秦国的成功不是幸与,李曜当然知道重农抑商政策的历史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性。重农抑商政策被历代王朝长期推行,正是因为它可以对维护王朝政权统治发挥重要作用,这就是后世很爱说的“历史的合理性”。

农业是古代世界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经济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状况、国家的财政状况和国家的盛衰存亡。王朝统治者在实际的统治实践中,对此形成了明确清晰的认识。通过从思想到政策的演进,王朝统治者把发展农业作为国家大事来抓,采取鼓励农业和抑制民间私营工商业的措施,将尽可能多的劳动人手固着于土地之上,最大程度地实现劳动力资源与土地资源的直接结合,来切实稳固和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并从根本上维护国家政权统治,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必然的。重农抑商政策,保证国家经济政策向着有利于农业的方向倾斜,保障农业生产的主导性地位,当然有其合理性。

同时,重农抑商政策,还有着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并使结构优化的一定合理性。古代社会,农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是最为基础和最为重要的,对民间私营工商业采取抑制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农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强调以农业为主导为重要,以工商业为辅助为次要,保障农业和工商业之间的主次重轻关系,在某些时候,是符合当时社会经济运行结构要求和运行规律的。毕竟抑商政策还没有极端到灭商政策,不是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完全取缔民间私营工商业,而是主张民间私营工商业的发展不能危及农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不能击垮农民而危及国家赋役来源和政权稳定。民间私营工商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不可或缺,但它的发展不能损害农业根本和国家统治稳定,必须将民间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水平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能完全没有,也不能发展过高。对民间私营工商业“抑”而不“灭”,是一个政策原则,是一种控制策略。

至于为何一定要控制,主要是因为农业和工商业各有其生产运营特点,比较效益差距明显。农业生产周期长,成本高,但效益低,利润增长缓慢;工商业运营灵活,能够短期见效,效益高,利润积累迅速。高效益高积累的工商业,是促使社会财富占有发生贫富两极分化的重要推动力,重农抑商政策主张对农业扶持,又主张对工商业抑制,甚至主张“损有余而补不足”即主张通过剥夺工商业来补助农业,这也有着防止两极分化的一定积极意义。

中国从春秋末年到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和与之相辅而行的货币经济开始大量发展的时期,而尤以商业的发展为突出。正是在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经济从生产方式到社会关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所有这些变化和变化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都直接动摇了王朝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特别是直接威胁着统治阶级的生存,而变化本身的激烈迅猛又使他们感到惊惶失措。他们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得不认真考虑对策,采取必要措施,设法从根本上消弭动乱的根源,来堵塞住正在溃决之中的狂澜,并使被打乱了的封建秩序再恢复稳定。抑商政策就是在认清了祸源之后,适应着封建统治阶级的最高利益而提出来的。简单说,抑商就是企图从根本上消灭引起变化的总根源。即使不能完全消灭商人和商业,使社会再退回到没有变化以前的静止状态,至少可以通过抑商政策的贯彻,以限制商人和商业资本的活动,缩小商业营运的范围,便可以把它们的消极影响和造成的社会动乱减少到最低程度。”

然而,李曜毕竟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原生态”古人,他所要的,也不是那样一个永远坚持小农经济、对抗资本主义,直到被人打醒的旧制度。毕竟他最清楚重农抑商政策的政策目标和政策缺陷。

重农抑商政策,一则重农,二则抑商,其重视农业和抑制民间私营工商业的双重政策目标是十分明确的,历代王朝对此也大张旗鼓地宣扬,宣扬它是多么的重农,又是多么的抑商。事实上,中国古代历代王朝长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推行多种重农抑商的制度措施,除这个双重政策目标外,还有着更为深刻的政策目标:维稳!

第一,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能够最大量地把广大农民固定在土地之上和村落之中,防止农民弃农经商,使农民安土重迁,减少社会流动性,使广大农村局势稳定,而农村稳定就是社会基层稳定,社会基层稳定就是国家统治基础稳定。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有着明确的维护国家统治稳定的政治目标。

第二,农业是古代社会的主导经济,广大农民负担的农业税是朝廷的基本税收。农业如果遭受私营工商业的严重侵蚀,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减少,农业经济出现萎缩萧条,势必造成朝廷税收的减少。保障农业的稳定,就是保障朝廷税收的稳定;促进农业的发展,就是增加朝廷的税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可以保障朝廷的财政收入,有着明确的朝廷财政利益目标。

第三,民间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对社会的尊卑贵贱等级秩序,对“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俭朴平均风尚,都是一种破坏因素,而对形成骄奢淫-逸、见利忘义的不良社会风气,则起到助长促进作用。抑制民间私营工商业有利于维护“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道德观和尊卑有序的等级秩序,也有着明确的道德目标。对于这些更为深刻的政策目标,帝王们心知肚明,但他们是不会大力进行宣传和说明的。

重农抑商政策的这些更为深刻的政策目标,是由国家统治本质所决定的,根本上是为维护王朝统治服务的,这表明重农抑商政策又不是单纯的经济政策。国家是一种暴力机器,也是一种秩序力量。历朝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从道德、财政、经济、政治诸方面来维护王朝统治稳定,显然有其必然性。全盘否定历史上的抑商政策,显然不是李曜这种凡事都用到“相对论”来考虑问题的人会做的。

然而,必然归必然,一定的合理归一定的合理,作为一个“后来人”,李曜更明白重农抑商政策有其明显的思想认识缺陷和政策缺陷,最突出的是它把农业与民间私营工商业,把本业和末业简单对立起来,认为多一人从事工商业,就等于少一人从事农业,把民间私营工商业机械地看成是农业的危害和破坏力量,只看到了农业与民间私营工商业之间的矛盾对立,而没有看到农业与民间私营工商业之间的联系互补,没有看到民间私营工商业对农业的促进拉动作用。这种认识缺陷和政策缺陷,在古代各个王朝时期长期没有得到修正,成为不少王朝推行抑商政策并严厉到了极端化的思想根源。也可以说,由于思想认识上只看到了民间私营工商业对农业的危害,并一味强调夸大了这种危害,所以许多王朝在推行抑商政策时往往会走向极端化。

其实禁榷政策,如汉武帝的盐铁官营政策,乃至大唐能相刘晏的榷盐法以及宋元明清时期的盐茶专卖法等,都是极端化的抑商政策。重农抑商政策的长期推行,尤其是禁榷政策的推行,严重干预和扭转了社会经济的运行态势和运行结构,这种情况一致发现下去,最终肯定会严重摧残资本主义萌芽的正常发展,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因此李曜才会特意找机会证明工商业发展的必要性,同时试探性地想要提高一点商贾的社会地位。

李曜之所以敢这么办,主要是他认为如今天下大乱,朝廷的重农抑商政策以及基本破产,正是“试验”新制度的时候。

之所以他这么觉得,是因为重农抑商政策在历朝历代都经常规律性地出现执行失效,无论重农政策,还是抑商政策,事实上都显得仿佛是个短期政策,而非长期国策。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能够长期地有效推行重农抑商政策。

李曜发觉,从整体上考查历代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历史可以发现,特别是由于政策目标上的财政目的,往往使王朝初期大力推行的重农政策不能持久,而呈现出一种短期性。大致说来,规律性演变的情况是,从一个王朝的中期开始,由于内事兴作、外事四夷、机构臃肿、官僚增多等原因,国家财政开支越来越大,致使朝廷初期采取的扶助农业、轻徭薄赋政策执行失效,转而逐步加重对农民的赋役剥削并在朝廷后期走向对农民敲骨吸髓式的剥夺,成为广大农民破产流亡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可以发现,由于吏治**、钱权交易、官僚经商、官商合流、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等原因,也大致从一个朝廷的中期开始,历朝各家初期都采取的严厉的抑商政策开始,然而却又走向失效,结果是官僚经商根本无法禁止,富商大贾多与官僚勾结或者自身转化官僚也无法遏制其经商行为,朝廷所能够继续抑制打击的只剩下民间中小私营工商业,抑商政策在这时实际上就走向了废坏。

另外,对于一个王朝而言,重农抑商本身也不可能长久坚持。

重农抑商政策虽然是历代朝廷推行的核心经济政策,为维护王朝统治服务。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整体结构运行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民间私营工商业必然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这是一个客观的经济规律,不是政治权力所能任意加以抑制和长久摧残的。历代推行重农抑商政策,运用政治权力,采取超经济方式对民间私营工商业实施抑制打击,本质上是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要求和发展规律相矛盾的。这种矛盾属于国家政权与经济法则之间的冲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升,势必会越来越尖锐。这种矛盾注定了抑商政策的历史暂时性,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必然会突破政治权力的超经济强制。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必然引起的商品货币流通的活跃,原先的历史上,到了明朝和清朝时期,民间私营工商业更趋成长和成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已经在王朝统治的母体中显著出现,预示着社会形态上的前进变革趋势。

然后明、清王朝统治者依然坚持重农抑商政策,依然抑制打击民间私营工商业,推行了一系列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制度措施,从而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造成社会进步与政治强权之间的尖锐对立。这时的重农抑商政策就失去了其历史合理性和进步性,而日益呈现出其反经济发展性、反-社-会进步性,严重阻碍迟滞社会的前进。

到了封建社会后期,中西封建国家的商业政策已经迥然不同。中国封建**主义国家在明清两代基本上依然推行传统的抑商政策,而在封建社会后期产生的西欧**主义国家却执行了促进商业发展的重商主义政策。两种不同的选择,对中西封建社会的发展道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西欧由此加速了封建经济瓦解的过程,顺利地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而中国封建社会却长期延续下来,直到1840年外国侵略势力发动鸦片战争后,中国才开始结束自己在封建经济瓦解道路上踯躅的局面,逐步走上半殖民地半封建化道路。

穿越者的好处就是“站得高看得远”,李曜很多事情是站在后世的角度回过头看历史,这样有时候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农与商的问题同样可以借鉴后世经验。

哪怕就在李曜穿越之前,中国的国民经济仍可以说是以农业为基础,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中的基础地位仍然十分重要。重视农业,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直十分明确和一直在大力加强的。什么“农业现代化”、“以市场为导向”、“农业产业化”之类的词汇,新闻里经常听到。

传统重农抑商政策所主张的要实现重农就必须抑商,或者说必须实施抑商才能实现重农,李曜认为完全不可取。在他看来,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特别注重农业与工商业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促进作用,没有工商业的相当发展,就不会有农业的相当发展。而且,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是农业产业化,则不但需要工商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本身就包含了自身的工商业发展。农业产业化表明农业已经不是单纯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畜牧业等,而是包含了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的工业化生产和商业化运销。农业产业化已经将农业和工商业融为一体,密不可分,成为复合运营的现代产业经济。李曜大力推动新型农业器械的创造发明、推广应用,为什么?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现代经济是农工商各行业的综合经济,李曜如今做了节帅,也多次向下面灌输“无农不稳,无工不强,无商不富”的观念,但毕竟能经常“聆听教诲”的只是身边的将领、幕僚,那些河中士绅名流是没有机会的,因此才有了今日之事。

对此,李曜仍是打算贯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一边让李袭吉、史建瑭严密监控军中的异己分子,一方面开始着手各种宣传、游说,以争取这些士绅的支持。

这件事刚安排好,还没看见成效呢,长安又传来一个消息。

如他此前所料,流亡的大唐天子虽然几乎成了孤家寡人,但仍然具有很大号召力,他居然还有能力组织对李茂贞的征伐和报复。五月初七,李晔诏以王建为凤翔西面行营招讨使,打算以此任命诱使急于扩大地盘的王建讨伐李茂贞,以报逼宫之恨。王建趁机再次起兵,与李茂贞展开东川、山南之争。李晔又于五月中旬月削夺李茂贞的一切官爵封赏,复其姓名为宋文通。六月初,以宰相孙握为凤翔四面行营都统,前定难节度使李思谏为静难(邠宁)节度使兼副都统,保大(鄜坊)留后李思敬为节度使,联兵进讨李茂贞。

此次朝廷对李茂贞动员的兵力有限,孙握率领的中央军的兵力和战斗力自不待言,而邠宁镇已在李茂贞的实际控制之下,李思谏并未到任,自然没有实际动作;至于鄜坊李思敬,就他一个,岂敢去碰李茂贞?如此的统帅组合及兵力,说实话若真要硬碰硬,恐怕李茂贞还是占绝对优势的,毕竟“关中王”并非浪得虚名。但李茂贞真正担心的,还是怕河东李克用再度南下干涉,尤其是其大将河中李曜离得太近,一旦传檄天下,没几天就能杀至眼前。于是,李茂贞就伙同韩建上书妥协,表示愿意修复长安宫室,迎奉李晔还京。而此时的李克用一面担心困守幽州的李嗣昭、李嗣源,一面刚听说朱温的八万新军又开始训练了。他正面对着大敌朱全忠,明显脱不了身,无意关中的争夺,趁机顺水推舟,在李晔的示意下与李茂贞和好。十月戊午,“李茂贞上表请罪,愿得自新,仍献助修宫室钱”。韩建又从中相助,如此,这支唐廷大军还未出师,就只得诏赦李茂贞,恢复其所赐姓名和官爵,罢凤翔四面行营。

前后合起来看,李茂贞利用这次与唐廷的较量不仅重创了李晔的贴己力量——宗室诸王及天子亲军,并假韩建之手最终消除了这个心腹之患,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将李晔复兴唐廷的梦想彻底击碎。而一心试图恢复天子权威的李晔与权力欲急剧膨胀的李茂贞势必会再次发生权力分配上的碰撞。这个矛盾一日得不到解决,也即意味着二者的交锋一刻也不会停止。

六月底,李晔应李茂贞之请贬西川节度使王建为南州刺史,遂了李茂贞的心意,但同时又趁机宣布调命,任李茂贞为剑南西川节度使,以覃王李嗣周为凤翔节度使,并以禁军护送覃王赴镇。李茂贞当然不会与王建去争地盘,而把自己经营多年的基业拱手相让。识破李晔意图的李茂贞自然不肯奉诏,他领兵轻而易举地将覃王所率禁军击溃,并将他们一行围困于奉天。最终,在韩建的斡旋下,李茂贞解奉天之围,覃王狼狈逃归华州。`

七月初,不甘失败的李晔再次兴兵,以彰义节度使张琏为凤翔西北行营招讨使,静难军节度使李思谏为凤翔四面行营副都统,进讨李茂贞。同时,朝廷复以王建为西川节度使、同平章事。再次削夺新命西川节度使李茂贞官爵,复姓名宋文通。

但是可笑的是,这次堂而皇之的兴兵并没有采取任何实际的行动,很快无果而终。从此,朝廷方面再也无力制约李茂贞的壮大。

而朱温,也正是在这一月练成了新军,出征北上的。

河中节帅府中,手持从汴梁飞来的信隼所载朱温出兵邢洺情报的李曜深深地皱起眉头,他是在担心李克用会在这个时候让他出兵协助反攻朱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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